警察局長開車司機有沒有權利到KTv檢查
1、二、《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準,對其繼續盤問:
2、(四)準備好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3、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問題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并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于批準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于不批準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4、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開警車的就是警察對么,警車怎么可能請駕駛員呢
不一定。80年代的時候公安局都是國家在編人員,開車的也不例外。后來因為有了“臨時工”這個說法,很多地方的公安都是用“臨時工”來開車的,給他們一個“聯防隊員”的身份。由于公安的工作量在不斷增加,但是編制沒有增加,所以臨時工開車就成了慣例了。
在特警隊開車的算警察嗎
1、在特警隊開車的基本算輔警。不論開車或其它的只是崗位不同,那同樣是民警。
2、特警隊是中的特種精英部隊,專門負責各種特別的危險任務:例如:拯救人質、圍攻或有強大火力武器的匪徒等等。特警一般受過特別的嚴格半軍事訓練,使用武器比普通警察精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