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業務許可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支付業務的機構必須獲得的一種許可證zheng件。根據《支付業務許可證管理辦法》,支付業務許可證是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用于監管支付機構的合法經營。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機構可以合法地從事支付結算、資金清算、支付賬戶管理等業務。
中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發放數量已經逐漸增多。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數據,截至2024年底,全國共有192家支付機構獲得了支付業務許可證。這些支付機構包括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等。銀行類支付機構占據了大部分,約為90家,非銀行支付機構約為100家,第三方支付機構約為2家。
銀行類支付機構是指具備商業銀行資質并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機構,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這些銀行類支付機構擁有較強的資金實力和信譽,一般提供各類支付服務,包括網銀支付、手機銀行支付、POS機刷卡支付等。
非銀行支付機構是指除了商業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或者非金融機構,如支付寶、微信支付、京東支付等。這些非銀行支付機構通過與銀行合作或者自身提供資金存管服務,為用戶提供支付工具和支付服務。

第三方支付機構是指除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以外的支付服務提供者,如財付通、易寶支付等。這些機構一般不直接參與資金清算,而是通過與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提供支付工具和支付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發放數量會隨著監管政策的變化而有所調整。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最新發布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管理辦法》,未來可能會對支付機構的準入條件、經營范圍、風險管理等方面進行更加嚴格的要求。未來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發放數量可能會有所減少。
截至目前,中國共有192家支付機構獲得了支付業務許可證。這些機構包括銀行類支付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發放數量可能會有所調整,以適應監管政策的要求。